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程云舟将外套脱下来系在腰间,露出黑色运动背心,又在街边随手买了一个纹身贴粘在手臂上,另外还弄来一串闪瞎眼的链子和一顶贝雷帽。
换好装后便悄悄跟在两人身后进了一家酒吧。
林至胜带着女人坐在离唱台最近的卡座,随后取下鸭舌帽东张西望,神情略显紧张,似乎在等什么人的到来。
程云舟不动声色地选了靠后的散台,因为今日骑了车来,便只点了杯柠檬气泡水。
随着时间推移,陆陆续续进来不少人,有几个穿花纹背心的男人坐到了林至胜所在的卡座里。一群人形状散漫,点了啤酒、威士忌、花生和水果拼盘,摆了满满一桌。林至胜坐在中间,不仅负责点酒,还要负责照顾众人,甚至抽空提前去埋了单。
女人则端着酒杯大大方方地陪着众人说笑。
走了一圈酒,灯光随即暗淡下来,女人将节奏控制得刚刚好。
音乐响起,驻场歌手弹起悠扬的吉他,将气氛一下烘托了起来。
程云舟喝着气泡水,感觉目前为止并没有什么特别异常的情况。
又等了一会儿,只听一声玻璃脆响,卡座里一个男人起身摔了酒瓶,站起来瞎嚷嚷着骂唱得什么玩意儿。歌手停止演唱,酒吧里顿时安静下来,大家都伸头观望着这个撒酒疯的男人,不知道接下来该如何收场。
女人站了起来走到台前,柔柔的声音说想为大家唱支歌。
男人这下满意了,对现场所有人高呼:“娟姐给大家献唱一曲,还不鼓掌!”
程云舟配合着众人一起鼓掌,杜鹃在掌声中登台献唱。
她选了一首九十年代的英文歌,节奏舒缓,曲调温情,很好得缓解了刚才突兀的断场,加上她的声线非常柔和,像一双母亲的手,温柔地抚过心田。
程云舟换到了吧台边的高凳上,以便看清女人的脸。
确实如便利店老伯所说,她脸颊消瘦,颧骨也凸了出来,鼻子上点了一颗风情的黑痣,不过仔细观察的话,在这张脸上还是能找到一些属于“钟秀琪”的底色。
俗话说相由心生,一个人的容貌和气质会根据她的生存环境和经历而改变。
演唱接近尾声的时候,从一间私人包厢里走出一个穿着沙滩裤和花纹衫的男人,强行上台要与她同唱一曲,杜鹃欣然同意,点了一首耳熟能详的情歌对唱,她笑容满面,歌声甜美活泼,竭力配合着男人跑调的公鸭嗓,引得台下连连起哄。
真是条变色龙,程云舟暗暗佩服。
再看林至胜,无论台上台下如何闹腾,他始终坐在那里无动于衷。
又一曲唱完,杜鹃被那男人搂着肩膀拖进包厢,卡座里的其余男人随即起身,林至胜也跟着那群人一同跟了进去。
舞台重新交给了吉他手,酒吧里好似刚才的一切都没发生过。
程云舟换成了一杯鸡尾酒,沿途搭讪,渐渐靠近那个包厢。
“龙哥,我真不知道,真不知道啊!”
包厢里传来林至胜的声音,他趴在地上,哭得泪流满面。
杜鹃还算冷静:“龙哥,我,我也不知道事情为什么会变成这样。”
龙哥,也就是刚才和杜鹃一起唱歌的男人从沙发上站了起来,伸手握住杜鹃的下巴:“让你去找你的老相好,找来找去现在倒好,找到了一具尸体,你在给我开什么玩笑?”
杜鹃声音微微发颤:“是鬼魂索命,阿斌是被鬼魂索命的!”
龙哥朝周围看了一圈,众人面面相觑,也不知道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。
“是人也好,是鬼也好,阿斌死不死不重要。娟儿,你要明白,阿斌不仅有六根指头,他还有第三只手!他偷拿了老板的东西!他现在死了,我找谁要去?呵呵,你最好知道那东西在什么地方,乖乖拿出来,否则我们就去找你那闺女要。”
杜鹃明显慌了:“龙哥,龙哥,阿斌拿了什么东西我真的不知道,要不我去和老板谈谈。”
“你?就你还想去见老板?”龙哥笑得很大声:“你看到那边的海洋大世纪没,那是你能去的地方?你过去恐怕连老板的保镖都见不到。”包厢里哄堂大笑。
杜鹃胀红了脸:“那,那该怎么办?那是什么东西,我赔,我赔还不行吗,求求你们,千万别去找孩子麻烦。”
“你赔得起吗你!”
龙哥发了火,将杜鹃吓得不轻。
龙哥坐回沙发,将脚翘到茶几上:“别以为阿斌死了,你就能跑掉,你别想蒙我,我不管阿斌是怎么死的,我只知道他死前最有可能见到的人是你,他把东西交给你了对不对?”
杜鹃拼命摇头。
“娟儿,看在咱们多年的情分上,我再给你两天时间。”龙哥下了最后通牒,威胁道:“不管你是自己去找也好,去找阿斌的尸体问也好,两天之后我要看到东西,否则你这辈子也别想见到你姑娘了。”
杜鹃几乎瘫软在地。
“滚吧。”
杜鹃在地上坐了片刻,爬起来冲出了包厢。
包厢里安静片刻,就听见林至胜哆哆嗦嗦求饶的声音:“龙哥,放过我吧,我愿意加入衔尾蛇,你让我做什么都可以,阿斌是杜鹃杀掉的,真的是她杀掉的!她把警察都给引来了!”
龙哥朝四周使了个眼色,接着走到林至胜身边,用力拍拍他的脸颊,笑了:“你还知道衔尾蛇啊,你从哪儿听来的?”
接着就传来林至胜的哀嚎。
“兔崽子,什么衔尾蛇,哪里有什么衔尾蛇,那是你能随便说的吗!”
……
程云舟跟着杜鹃从酒吧出来,天已经黑尽。
杜鹃如同一具行尸走肉一般穿过中央烟火缤纷的主街,进了一栋居民楼背后的小巷。
这里的巷子纵横交错,因为地处较为隐蔽的居民楼背后,这些巷子里通常也没什么人,除了路口会有一盏昏黄的路灯外其余地方都是一片昏暗。
杜鹃越往里走越忐忑不安,巷子里不只她一个人的脚步声,她被人跟踪了。果然,她身后出现了两个花纹背心男,都是刚才和她一起喝酒的。
杜鹃加快脚步,那两个男人却阴魂不散地跟在身后,眼看就要被追上,杜鹃一个踉跄跌倒在地,绝望地闭上眼睛,心想这下完了。
然而在一连串打斗声后,两个男人应声倒地。
一个穿着运动背心的女人活动着手腕,出现在杜鹃面前。
“走,我们找个亮堂的地方说话。”
程云舟将杜鹃从地上拉起来,杜鹃人不高,加上高跟鞋也不过一米六几,程云舟一米七五的个头轻轻松松就能将她拎走。
来到一处被路灯照亮的坡地,才将杜鹃放开。
“你是什么人!?”杜鹃揉着被捏红的手腕。
“警察。”
程云舟亮出警官证。
杜鹃怔住。
程云舟懒得和她废话,直接开门见山:“钟大民已被警方逮捕,他说六指阿斌是他杀的。”
杜鹃“哇“一声哭出来:“不,不,不是他,警官,求你们放了他!”
“你怎么知道人不是钟大民杀的?”
杜鹃收住眼泪,怔了许久,缓缓道:“钟大民是我哥,他一定是想帮我抵罪!那天……我喝了酒,很多酒,也不清楚事情是怎么发生的,醒来的时候,我手里握着一把刀,阿斌死在了我的出租屋里,很多血,到处都是血……呜呜,也许是我太恨他了,他是个魔鬼……”
六指阿斌名叫孟斌,来自菲律宾,早年偷渡到海城,并在白沙汀一带打工,为了能顺利留下,结识了杜鹃并利用她为其隐藏身份。但在某一次人口排查中,孟斌偷渡者的身份还是暴露了,他不得不选择逃走,而此时,杜鹃已经怀上了孩子。
逃走的孟斌其实并没有离开过海城,而是躲进了棕榈半岛的地下赌场,这一躲就是十多年。这期间孟斌不仅染上赌瘾,还加入了一个叫做‘衔尾蛇’的地下组织。
杜鹃对这个组织也不甚不了解,只知道是专门雇人维持秩序的,虽然说得好听,但道上的人心知肚明,那些就是打手,专门替人处理一些上不得台面的事。
孟斌曾得意得给杜鹃吹嘘,说他经过这些年打拼,已经混成了衔尾蛇的头目,还见过不少高层。然而没想到就在不久之前,孟斌因欠下巨额赌债被组织追杀,企图逃往国外。
“孟斌确实来找我要过钱,甚至追到了南亚湾加工厂,他当时很害怕,说如果一旦被抓回去那就是生不如死!但他确实没给过我什么东西,我也不知道他将那东西放在了哪里。”
“他有提到过是什么东西吗?”
“好像是偷拿了些珠宝首饰,准备带出国去卖钱的,孟斌以前就有小偷小摸的习惯,要不然也不会被人砍掉手指。”
“现在孟斌已经死了,就算给你两天,你又能做什么呢?你现在就跟我回警局,先把孟斌的死说清楚。”
“不——不——警官,我还有个孩子,我见过那些人的手段,躲得了一时躲不了一世,我求求你给我一些时间,我再去找找,找到之后我就去警局自首!”
这时,从巷口突然窜出四五个男人,为首的正是龙哥。
“臭婆娘,我就知道阿斌是被你杀的,你把阿斌的东西藏哪儿去了!?”
杜鹃吓得哆嗦,准备逃走,龙哥见状,喝了声:“彪子、蛇头,你们给我上!这俩娘们儿,一个都不许放走!”
两个男人扑了上来,杜鹃瞬间挣脱程云舟,趁机从另一侧的巷子溜了。
程云舟一个肘击将为首的男人打翻在地,众人吃了一惊。
龙哥大叫:“你是什么人!都给我上!给我上!”
程云舟活动了下手臂,握紧了双拳。
一群人从巷口打到巷尾,沿途掀翻了好几个垃圾桶,吓得路人全部绕道而行。
程云舟且战且退,眼看就要被逼进一个昏黄的死胡同。
忽然,路口站了一个女人,路灯将她的影子拉得很长。
“住手!程队长,你这里做什么!”
龙哥捂着红肿的脸颊,回过头。
“哟,原来是宋组长,什么风儿把您吹到这儿来了。她——是你的人?”
作者有话要说:
宋组长:她确实是我的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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