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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十七章
这不是我的办公室吗?
宋城想起刚刚郑江河临走之前还可怜巴巴地问他:“小城,你这么热爱音乐,以后肯定不会跟杨老师傅老师学吧?”
宋城差点没忍住笑了出来。
要是老了之后真能环游世界,确实是个不错的选择啊!
但是现在,他得干正事了!
从抽屉里找出一本空白笔记本,宋城略一思索了一下就开始动笔了。
虽说他现在有超灵音感,又自带了一个小曲库,但是他有时候内心也会有一种隐隐的担忧。
万一,有一天他的金手指忽然消失,他失去上一世的记忆,变成普通人了怎么办?
所以他必须尽可能地把现在脑子里有的歌曲记下来。
即使哪天他全然失去,也可以靠着这些记在本子上的东西维持地位。
趁现在,什么《稻香》、《晴天》、《小河淌水》、《如愿》、《红·豆》、《心太软》《一路上有你》、《十年》、《寂寞沙洲冷》……
这些注定要红的经典歌曲,通通记下来!
宋城伏在办公桌上,比刷刷刷地不停,一直在写歌。
什么类型的,只要脑子里一冒出来,就用笔记下来。
他甚至不敢用电脑记录,毕竟这种能联网的东西,再小心也会留下记忆。
纸张,是最好的记录方式!
不知道写了多久,宋城已经记了一整个笔记本了!
他把笔记本锁进了密码箱里。
为了防止被有心人发现,他还故意在笔记本上做了记号,还在某些地方特地改动了一点,这样即使被发现也不会立即复刻!
而且这只是防患于未然罢了,这金手指既然在他来到这个世界就赋予他了,那也应该不会突然消失!
写完了歌,宋城意犹未尽,又摊开一本笔记本。
这次,他打算写一本书!
说到上一世最有名的作品,必须要提到余画这个作家!
宋城是真的佩服这个作家!
他完全是靠写作而生的嘛,就那本《活着》,连宋城这样的大男人看了都忍不住流眼泪。
哪有人命运这么凄惨的,活了大半辈子最后一家子全死了,只留一头牛陪着他?
余画,是懂写小说的!
他在乡土文学上太有造诣了!
还有那本《兄弟》,宋城不止一次翻阅。
想到这,宋城知道自己要写什么了。
《许三观卖血记》!
余画笔下的人物,一个比一个哭,却也一个比一个坚韧。
虽说《活着》是他最火的作品,但是宋城最喜欢的却是《许三观卖血记》。
可惜上一世这本书被某韩翻拍了。
这一次,他有没有机会自己翻拍《卖血记》,做华国人自己的好电影呢?
宋城埋头刷刷写了一会,才发现手酸的不行。
抬头一看,外面天都擦黑了!
肚子也咕咕地叫了起来。
到饭点了!
宋城合上手上的笔记本,打算去食堂吃一顿。
回来再写吧!
行星的员工确实是比其他娱乐公司幸福的。
就拿这个员工餐来说吧。
不仅是免费的,而且还从不忽悠。
菜品多样,味道还特别好。
宋城早就想这个味道了!
红烧排骨,糖醋里脊,牛小排……
宋城想想就流口水!
不过,这次他没考虑到自己的人气。
以前他还是小透明一个,在食堂怎么造作都没人多看他一眼。
可现在他是红了的宋城啊!
就在宋城出现在食堂的那一个,整个食堂的气氛都不一样了。
“那是宋城吧?”
“好帅啊,想上去要签名!”
“他怎么这么淡定!”
“自从他去参加《天赐》之后,我都没在食堂见过他了,今天他怎么来了?”
“你没听说啊?宋城刚和公司签了股份转让的合同,已经是行星的小老板了!”
“啧啧真牛,比我还小几岁呢,已经是成功人士了!”
“你哪能跟人家比啊,人家半小时写一首歌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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